法学院关于开展202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郑伊仪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96号)等有关文件与通知要求,学院启动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和通过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临床医学(八年制)学生进入第六学年学习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此外还需符合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内的相关要求。

(二)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学生)

    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评选条件:

1. 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法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确定名额如下: 博士(2人),学术学位硕士(3人),专业学位硕士(5人)。

法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竞争名额如下: 博士(1人),学术学位硕士(1人),专业学位硕士(1人)。

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2万元。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全校范围内奖励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各培养单位可推荐一名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学生)均为差额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表彰文件为准。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学院将以申请人最新综测分数排序推荐国家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名额法律(法学)2个,法律(非法学)2个, 剩下2个根据候选人综合情况推荐确定名额与竞争名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推荐人部分需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好字)、学生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等纸质版单独装订好,于2026年9月17日中午12点前交至东校园法学院D208办公室。电子版的所有材料整理打包好后同步发送至 sysulawxgb2023@163.com ,邮件命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姓名-专业”
  2. 《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附件2)。仅需提交电子版,与上一项同步发送至sysulawxgb2023@163.com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 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 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

(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

(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二)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港澳台学生未参与综测评审,学院将根据学生提交材料情况综合考虑推荐,有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表的同学优先考虑。

捐赠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提交捐赠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1.《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附件3)表格需要粘贴学生本人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用A4纸双面打印填写,本项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

3.推荐人选照片(2寸彩色正面照一张)纸质版与电子版;

4.《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版。

   以上材料于2026年9月17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交至东校园法学院D208办公室学生助理处,电子版发送至  sysulawxgb2023@163.com ,邮件命名“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姓名-年级”

 

 

 

附件:1. 中山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

3.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港澳台)

 

 

 

                法学院学工部

              2026年9月14日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