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法学
一、专业定位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其历史还可追溯至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1926年8月,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国立广东大学改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原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亦改称国立中山大学法科学院。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大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被停办。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政治学系、社会学系以及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一起组建成立中山大学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销法政学院,并在原法律学系的基础上复建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院现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0个专业方向)、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有10个专业方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含涉外律师专业硕士),设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首创立法学和港澳基本法研究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法学院法学专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学院循着明确而坚定的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培养高质素法治人才。法学院以本科教育为基础,以研究生教育为延伸,注重本硕博融合贯通培养,全面培养高质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为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人才资源。
二、培养目标
法学院人才培养的整体目标是,塑造德才兼备、德法兼修,具备法治信念、家国情怀的法治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培养内涵主要体现为:第一,培养学生具备优良的法治职业伦理素养。法治国家之建设,法治事业之发展端赖法律职业共同体之共同努力,而作为将来的法治人才,必须具备最基本的法治职业素养,尤其是法治理想信念、社会正义感和职业伦理操守等。 第二,培养学生掌握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是培养法律人才基本理念和发展专业技能的基础,其内容包括使学生全面熟练地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尤其是基本法学理论体系;形成法治思维,尤其是法律适用方法;以及深刻理解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尤其是社会发展中的法律价值等等。第三,培养学生具备过硬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实践技能是法治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保障,法学院在课程设置、教学改革等方面通过多方互动、走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方式提升法学实践教育质量层次。第四,培养学生具备综合人文素养,熟悉交叉学科知识。法学本科教育注重专业知识基础教育,重视综合人文素养的培养与形成,在保障核心专业知识传授与实践教育的同时,加强法学通识教育,打破学科间界限,开创跨学科培养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强化多学科知识渗透。第五,培养学生具备国际化视野的公民素养。新时代法治人才必须具有广阔视野和思想宽度,具有国际化的胸襟和情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 培养规格
法学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毕业学分为160学分(自2022级起),培养学生具备优良的法治职业伦理素养、扎实全面的法学专业知识、过硬的法律实践能力、熟悉交叉学科知识的综合人文素质及具备国际化视野的公民素养。同时,法学院注重本硕博融合贯通培养,为高质量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一系列平台、机会和机制。
- 课程体系
法学院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10+X”分类设置模式,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1门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等共10门专业主干必修课程,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财税法9门专业特色必修课程。同时,开设共有77门专业提升课程,专业提升课程中除毕业论文、专业实习为专业必修课程外其余均为专业选修课程。整体而言,法学院共开设了25门专业必修课程及70多门专业选修课程,含括了核心、主干、特色、提升等多种层次、属性和风格的专业课程,形成相对齐备完善的法学学科人才培养专业课程体系。
法学院在系统建设和开设本学科专业基础与核心课程体系的基础上,致力于本学科专业提升课程的建设和设置,在思政性、系统性的基础上重点从突出实践性、世界性、跨越性、学术性等方面提升法学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加强专业实践课程。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应用外,法学院不断通过多种形式拓展专业实践教育,积极打造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本专业的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写作训练、职业训练、程序模拟、实案操作、法律技能传授等多种形式,开出了法律诊所、专业实习、示范法院实案诉讼、模拟刑事诉讼、模拟民事诉讼、司法文书、法律实务等15门课程,共计35学分。其中,示范法院实案诉讼为全国首创的全新实践教学特色项目。
第二,打造全英教学课程。法学院在保障基础教学的前提下推行普通法教育,实行全英授课,我院现已开出全英专业课程17门(49门次),修读全英课程的学生规模超过1800人次。全英教学的实施收效比较明显,一方面受到法律实务部门的欢迎,另一方面提高了毕业生的出境深造率,譬如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境外升学53名学生,相比2017届增加了16人,境外升学率大大提高。除本院教师外,普通法实验班还聘请了境外知名高校教授担任外教,优化了课程师资力量。为了进一步提升学生培养的国际化视野和强化培养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法学院在本科教学方案中开设了比较宪法、司法制度、普通法传统、比较民法学、公司法、侵权法、专利法、国际金融训练、环境法律与政策、澳大利亚合同法、程序原理与伦理准则等十多门全英文课程。
第三,强化跨学科和交叉学科课程。为提升法学人才的综合素养,针对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以及法学学科行业应用需求,法学院在保障本专业课程教学的前提下,积极引入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课程,有针对性地开设了政治学原理、社会研究方法、逻辑学、经济学原理、博弈论、会计学、金融学等跨学科课程,以及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法律认知心理学、法医学等交叉学科课程。此外,还参与了博雅班、卓越法政人才班等项目,推动学生的知识结构朝着多元化、复合型方向发展。
第四,提升学术培养课程。为了加强对本科生的学术培养与训练,法学院一方面通过推行法学家大讲坛、法律实务大讲坛、法学学术沙龙、法学读书会、法学学术研讨会、法科学术竞赛、本科生学术导师制等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引导本科生参与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本科生融入科研团队参与科研项目等方式,积极提升本科生培养的学术性。同时,在课程设置上,除了法学概论、法理学、社会研究方法等基础课程以外,一方面开设了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法律认知心理学、法医学、比较法学等有益于提升本科生学术素养的专业提升课程,另一方面特地开设了法律研究与学术训练课程,以期对本科生学术进行较好的学术熏陶、启蒙和培育,致力于培养一批有思想见地、有创造力、有学术情怀的高质量人才。
- 师资队伍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26人,副教授27人,助理教授5人,专任教员1人。教师们学科背景以法学专业为主,涵盖宪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诉讼法、国际法、法理、法史等各法学专业方向,同时涉及政治学、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跨学科与交叉学科领域。
- 教学条件
中山大学法学院迄今已有116年的悠久历史,秉承“明德笃志、崇法守正”的法科精神,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重镇,2019 年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中大法科在2020年QS全球法学学科排名中进入世界200强,位列我国大陆地区法学院校第9名。法学院拥有丰富雄厚的办学力量、条件和资源,除学校公共教学资源条件外,还拥有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国际海事法律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广东省网络犯罪研究基地等多个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平台,同时还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等,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充分有利的平台、条件和机制。其中,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教育部国家级法学教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建筑面积2860.21平米,设备2646台,设备总值3755.2万元。法学图书馆拥有中文图书11152种,30676册,法学期刊60种,外文图书8138册。
法学院除了开设法学实验教学课程体系、英美普通法全英班、示范法院实案诉讼项目等特色教学项目外,还开设了博雅班、卓越法政人才班等学科融合项目。“博雅教育计划”打破人文社科领域的学科藩篱,开发学生学术创新潜能。“卓越法政人才班”,打通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等学科,实施双导师制,构筑法政人才培养的专门通道。
法学院注重与国内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等多种多家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建有55个实习教学基地,为教学实践提供了充分的平台与机会。同时,法学院也注重法学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交流合作,大力推进交换生项目,积极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荷兰、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家知名大学法学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成立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与世界海商法名校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多名本科生赴英国进行海商法学习;积极推送学生往国际组织实习,先后选派多名学生到世界银行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瑞士日内瓦国际法委员会、德国汉堡国际海洋法法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等著名法律机构实习,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