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357号)要求,现开展我院2026-2027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助学金项目及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正常学制内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均获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
(二)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由企业、个人或团体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具体项目、资助对象及资助条件详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助学金工作具体如下:
1. 学生申请
(1)国家助学金
请学生于10月15日中午12点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xgxt.sysu.edu.cn/zxj/)填写相关信息。
(2)捐赠助学金
请学生按《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附件1),向学院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具体材料请下载捐赠助学金相关资料(附件2)。
电子版材料:10月1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lawjiangzhu@163.com,文件命名为“xx助学金+年级+姓名”;
纸质版材料:10月15日中午12点前交至南校园311栋郑安琳老师处。
2.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及年级助学金工作小组、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复核和审议
学校复核并审议名单及资助档次。
发放助学金
待上级单位审定最终名单后,学校发放助学金。
附件:
1. 助学金项目评选要求一览表
2. 捐赠助学金相关资料
3. 拟获捐赠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法学院学工部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