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人:何惠莹

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外语70分,业务课70分,总分235分。

复试名单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

三、资格核查

复试当天进行资格核查。核查并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往届硕士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单证硕士须提交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5.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须能看清所在学校名称);

6.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

考生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资格核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方式为线下面试,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1)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2)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3.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

五、复试安排

面试时间:51314:20

面试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法学院401

六、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导师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为不合格)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1、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话:020-84115890/020-39332875

邮箱:yaojinf@mail.sy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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